一、上課對象:本系大學部三年級學生且由系學會提供幹部名單送交系辦公室帶入本課程。依學號單雙號分別於上、下學期實施。 二、服務時間:每位學生每星期各一小時。 三、課程服務內容: 下學期為系學會服務。 四、課程評量方式: 以上課表現為依據,因故不能缺席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並另擇期補足服務時數,否則以曠課計,每次扣學期總 成績三分,曠課四次以上者,該學期成績以不及格計